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-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-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-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-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-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-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-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永福县位于广西东北部,桂林西南,全县辖9个乡(镇)(2006年桃城乡与永福镇合并为永福镇),97个行政村,总人口近26.8万(2006年统计)。永福县山清水秀,人杰地灵,素有“福寿之乡”之美称,全县万人口中,百岁老人有36位,超过目前世界公认的每10万人有7名百岁老人的世界长寿之乡评定标准。永福县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,北距中外著名的风景历史名城桂林市45公里,南离广西最大的工业城市柳州市108公里,距自治区首府南宁332公里,湘桂铁路和桂海高速公路直贯县境南北,与桂林、柳州、南宁都有高速公路和铁路相通,还可直达北海、防城港、钦州、湛江等港口城市。县人民政府驻永福镇,县城距两江国际机场仅22公里。县内已实现乡乡通油路、村村通公路。